为表彰在2006年度中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,激励他们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并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,参照《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》、《四川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》,现在我校开展2006年度国家、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活动。一、参评条件1、家庭经济困难,无违纪受处分行为;2、各科成绩2005-2006学年度无重修、补考。3、2003-2005级学生。二、评选程序及要求1、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在学生处主页资料下载处下载06国家奖助学金申请表、综合测评表;2、学院以综合测评表为基础,根据各学院具体情况组织同学填写综合测评表,各类证书原件交各学院审核,并以综合测评成绩为参考,推荐评优学生名单;时间:11月9日-11月22日。3、各学院将证书复印件与学生本人申请表、《成都大学国家、省政府奖学金基本情况表》一起,于2006年11月22日前报学生处。并将《成都大学国家、省政府奖学金基本情况表》的电子文档发送至cdzdzx@cdu.edu.cn。4、学校将审核合格的学生进行公示。时间:11月23日-11月30日。5、学生对综合测评表填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,如果有弄虚作假行为,一经发现,取消评优资格,追回已发的奖学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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